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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群众才能服务好群众

发稿时间:2016-03-17 00:00:00 来源: 贵州日报 中国青年网

    在黄平县苗族、革家聚居的谷陇镇,总能看到一位会讲汉、苗、革三种语言的中年人,抱着卷宗穿梭于村巷和田间地头,与乡亲们用当地方言交谈,俨然就像一家人。他就是谷陇法庭“三语法官”雷秀春。

  谷陇法庭辖区涉及8万多人,98.85%为苗胞,多数人不懂汉语。土生土长的苗家后生雷秀春,曾担任该庭庭长,会讲多种民族语言,并对当地习俗、禁忌等民族文化十分在行,这一特长成为办好案子的“利器”,被群众誉为“三语法官”。2015年2月,早已提拔为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的雷秀春,主动要求返回故土服务乡亲,成为人们尊称的“名誉庭长”。他带领年轻干警结合办案,问计于民摸清需求,加强巡回审理和纠纷调解,尤其在庭审和调解中,用少数民族语言与当事人沟通,零距离、无障碍地服务群众,提高了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谷陇镇新寨村一对苗族青年闹离婚,财产分割时,女方坚持要男方退赔两件嫁妆:一个土坛子、一顶马尾斗笠。陪同审理的青年干警都不解,雷秀春却马上表态“坚决支持”,帮助双方当庭履行完毕。原来苗胞成亲,娘家陪嫁品中,必有一个土坛子、一顶马尾斗笠,但若两人分手,男方必须退还这二物,其他或可忽略不计。年轻干警感慨道:“如果我们办此案,就会以为坛子和斗笠不值几文,提出折价了事,犯了苗族大忌。老雷又给我们上了一课啊!”

  雷秀春在重返谷陇法庭的一年间,直接办案105件,占全庭72.91%;参与办案35件,占87.5%。同时带出3名“好徒弟”——年轻法官对乡土文化越发熟悉,还掌握了部分民族语言,办案质效大有提升。全庭2015年案件调撤率高达93%,同比上升27%;被上级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24%;群众满意率由上年83%上升为95.6%。(阳崇子 李芳芳)

责任编辑:胡瑞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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