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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鼓楼陪审员:“错时”参审 摇号确定

发稿时间:2017-08-28 09:09:00 来源: 人民法院报

由4名人民陪审员加入的大合议庭在审理新类型案件。

  作为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的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414名,在改革试点进程中,该院不断摸索、创新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使用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的作用。该院在确保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方面的探索尤为突出,特色经验是:建立信息数据系统,实行“错时”参审,摇号确定陪审人员。

  完善参审机制

  鼓楼区法院原有人民陪审员314人,这批人民陪审员是改革试点前通过“海选”的方式聘任的。被确定为改革试点单位后,该院又在全区42万常住人口中,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增选了100名人民陪审员。这么多人民陪审员加入法院审判序列,工作实践中一个突出的问题也就显现出来,即人民陪审员的“工陪”矛盾不好解决,影响了陪审工作的有序落实。鼓楼区法院化解这一矛盾的举措,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研究建立“错时”参审,解决陪审员“工陪”矛盾。鼓楼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中,既有国家公务员、教师、医生、企业员工,也有自由择业者等,按照以往通过摇号确定参与陪审人员的做法,许多被选上的人因工作无法脱身而不得不临时换人,影响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

  改革过程中,该院建立起了符合陪审员工作实际的“时间档案”,标注每位人民陪审员每月适宜的参审时间,时间不符者则不参与摇号,有效地提高了参审成功率。

  二是优化摇号系统,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鼓楼法院推行“一案一选”的电脑摇号机制,从陪审员信息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参审人员,设定个性化参审权重,规定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数为30至40件。他们升级摇号系统,增加自动屏蔽功能,将参审超过30件的陪审员自动屏蔽在摇号系统之外,确保了陪审员均衡参审。

  三是完善信息化建设,陪审员管理全程留痕。鼓楼法院独立研发出“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起了陪审员基本情况、专业特长、参审时间、参审实效、教育培训信息库。后又在审判系统中增加数据模块,升级为六大软件信息系统,实现陪审员管理系统与审判管理系统数据的全面对接,这六大系统包括:陪审员基本信息库系统、随机摇号系统、履职信息系统、阶段屏蔽系统、个案监督系统、对法院工作评价系统,切实提升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管理水平。

  人民陪审员姚刚是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他对婚姻家庭及心理学有一定的研究,法院建立起陪审员信息库后,凡遇到涉及婚姻家庭类的案件,姚刚都有参与摇号出庭陪审的机会,这样便于发挥他的专长,在陪审中起到更好的作用。

  加强法官指引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目的,在于提升我国司法民主化建设的新进程,便于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确保每一起案件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但人民陪审员毕竟不是司法专业人员,他们的作用也不应体现在司法专业这一块。要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实质性参审,使他们能够发挥职责范围内的作用,而不是做做样子,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话题。

  改革试点过程中,鼓楼法院要求在个案审理中,法官要以中立立场对人民陪审员实施指引,并制作陪审员阅卷表,客观引导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发表意见,不得妨碍人民陪审员对案件事实的独立判断。同时加强法官的证据指引,在证据资格、证据的证明力等方面给予陪审员必要的指引,并将非法证据排除后的案卷材料交与人民陪审员查阅。

  今年4月,该院在审理原告上海待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中,考虑到该类型案件新颖、专业性较高,案件事实较为复杂难以认定,属于高科技网络技术创新案件,故采用“3+4”(注: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大合议庭模式进行审理。此种审判模式,一方面有利于对专业法律问题作出精准、专业的判断,另一方面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由于双方当事人未签订书面技术开发合同,很多技术开发合同内容难以确定,就需要借助更多人民陪审员的力量参与案件事实查明。

  此案审理过程中,由于4名人民陪审员都具有网络专业知识,所以他们很快协助法官梳理出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并运用对计算机软件开发市场的把握,对涉案产品研发费用提出中肯、切实的意见。最终,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公司委托原告开发计算机软件,原告针对软件开发进行了程序设计、提供了研发方案、搭建了一键税控平台及后台支持网站,并通过了钉钉平台的验收。但由于该平台的技术限制,原告开发的成果未能完全达到被告提出的技术要求。人民陪审员提出根据软件研发市场开发惯例,应当给予原告公司三分之一的研发经费,作为对其付出的人力资源成本、交通、住宿成本及租用设备的费用之补偿。合议庭采纳了人民陪审员的意见。

  确立重叠共识

  确保陪审员实质参审的另一个关键,是要保障人民陪审员有表达观点及对案件作出定论的权利。在这方面,鼓楼法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该院鼓励人民陪审员依据日常生活经验和社会朴素正义观来对参陪案件发表评议意见,在法官与陪审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寻求重叠和共识。

  该院还规定,凡是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合议庭评议后对事实问题形成的多数意见,并非按照绝对的票数确定合议庭意见,而是应同时有至少一票人民陪审员和一票法官意见的多数意见,才能作为合议庭的多数意见在裁判中体现,这样方能充分体现法官的职业思维和大众的朴实判断标准相结合、相统一。

  鼓楼法院为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还十分注重提高他们的素质,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同时坚持开展“陪审员点评陪审员”“法官、陪审员互评”等活动,提升陪审员参审能力。

  鼓楼法院还注重对陪审员的履职支持。建立与考核机制相适应的奖励激励制度,平时考察通过随机听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定向访谈,定期召开座谈会,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纠正。对于业绩突出的陪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通知所在单位。(李自庆 文/图)

责任编辑:曼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