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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本笔记里“走出”的模范检察官

50本笔记里“走出”的模范检察官

发稿时间:2016-01-31 00:00:00 来源: 法制日报 中国青年网

  图① 杨志钢(前)向来访领导介绍崇安区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图② 杨志钢接待来访群众。

  图③ 杨志钢与同事讨论案情。

  杨志钢,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2014年4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见到杨志钢时,他刚忙完手头的工作,四十几岁,中等个子,快人快语,爽朗的笑声很有穿透力。

  杨志钢谈吐诙谐,但一说到办案,他就恢复了平素那股较真劲头:搬出那50多本笔记本翻了起来——里面记着他从检26年来的点点滴滴。

  查嫌疑:一个也不能少

  监督侦查活动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对这份责任,杨志钢的理解是:“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让一个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如果这一条做不到、做不好,还怎么当检察官?”

  2007年,无锡周山浜地区发生一起恶性案件:因为不堪邻居老太唠叨式的催债,杨虎(化名)恶从胆边生,一把掐住老太脖子,按倒在地上。看着昏死过去的老太,杨虎惊惶出逃,躲到自己女友陈菊的老家安徽寿县一个小山村,然而没过多久,就有民警找上门来将他带回了无锡。

  案卷堆到了杨志钢面前。听完承办人汇报时天色已晚,正是细阅案卷的黄金时间,一杯茶,一支烟,杨志钢进入了最熟稔的工作状态。

  这次“开夜车”收获不小,透过零碎的细节,杨志钢发现,陈菊的行为已涉嫌窝藏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意见得到了同事们的支持。

  发出立案监督文书后的第二天正是国庆节。得知陈菊在杨虎归案后也潜回了老家,杨志钢立刻带着检察干警,和公安民警一起驱车赶往寿县。谁料,到达的当夜竟然下起了雪,只穿了薄夹克的大伙儿冻得瑟瑟发抖,对这个小“花絮”,他至今记忆犹新。

  不过,更大的困难还在后头。冒着风雪摸黑蹲守后,干警们找到陈菊藏身的亲戚家。听说要“抓人”,陈菊的亲属和周边村民都赶来了,场面顿时嘈杂起来:“没杀人放火的,怎么就犯法了?”

  杨志钢很快定下神来,他知道,在这样闭塞的山村办案,“来硬的”不行,要靠说服,做工作。他让当地民警做翻译,走到人群中间聊起了天,一边摆案件事实,一边讲国家政策法律。

  大半天交谈后,村民们觉得这位外面来的检察官“没架子,讲得还挺在理”,就不再阻拦。

  “拍苍蝇”:也是蛮拼的

  2011年,一天晚上,朋友在电话那头跟杨志钢抱怨:“现在还有什么可以放心吃啊,想不到食品城里也有假牛肉,这不,连中央电视台都曝光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杨志钢马上从电脑里搜索到了新闻视频。

  暗访画面中,无锡某食品城里人头攒动,市场上原本二三十元一斤的牛肉,在这里只要十几元就可以买到。不法分子把老母猪肉用化工原料腌制成了“牛肉”,其中亚硝酸盐最低超出国家标准70余倍。

  二三十家商户,将近一年的时间,几百吨的假牛肉一路绿灯流向酒店、食堂和千家万户的餐桌,事件令人触目惊心,职业的敏感让杨志钢马上想到:背后有没有渎职犯罪?要知道,“苍蝇”虽小,但危害了食品安全却是天大的事。

  一定要查个清楚!杨志钢下了决心。案件涉及面广、取证难、疑难问题多,成案可能性很不确定。但不立即行动,有些线索、人证、物证说不准就丢了。事不宜迟,杨志钢带着干警走访调查,摸排情况,甄别线索……在审讯制售“假牛肉”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后,初查方向锁定在工商所工作人员唐华身上。

  “假牛肉”事件曝光后,早已成惊弓之鸟的唐华四下活动,和部分违法人员结成了攻守同盟,想把自己的渎职行为撇干净。

  杨志钢当机立断:“改变方向,从受贿问题入手接触唐华。”

  “刘某某、王某、高某……”一打照面,杨志钢只字没提“假牛肉”,而是抛出了一长串名字,这些人正是唐华驻食品城监管多年来关系特“铁”的商户。

  几个回合下来,原本精心准备的说辞竟然没派上一点用场,唐华顿时傻了眼。在一个个证据面前,他乱了手脚,供述了平日里接受高某等人“好处”并多次在专项行动中通风报信、故意放纵制售“假牛肉”行为的事实。

  随后,杨志钢和干警们一鼓作气,查处了工商监管人员渎职、受贿犯罪的窝案、串案,其中唐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受贿案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年度“十大精品案件”。

  接手不到半年,杨志钢就指挥办理了11个职务犯罪案件,谈到工作秘诀,他惜字如金:成绩是大伙儿干出来的。一位反贪干警一语中的:“杨检常说‘大伙儿在哪,我就在哪’,跟他在一起,浑身就特有劲儿!”

  揪“掮客”:该出手时就出手

  在杨志钢看来,职务犯罪案件没有大小之分,所以,从初查到结案,大到案件定性,小到笔录制作细节,他都要细细过问、一 一审查。

  2009年夏天,一封举报信寄到了崇安区检察院,信中举报该区拆迁办丁某在工作中伸手收人“好处”。拆迁事关老百姓安身立命,延误不得,更大意不得,杨志钢马上带上精干力量,不动声色开始了初查。经过近10天的外围连轴排查,他们把几年来丁某负责的区域地段拆迁情况摸了个透。

  被检察机关“请”来后,看着摆在面前的厚厚一叠证据,丁某选择了配合,把那些事儿一五一十倒了个痛快。

  立案前,杨志钢按例叫上大伙儿开碰头会,一来汇总分析各自掌握的情况,再就是商量下一步的工作。

  “那个‘拆托’,大家看应该怎么处理好?”末了,杨志钢抛出了一个新问题,多年的公诉工作早已让他养成了刨根究底的习惯。

  “拆托?”“就是那个中间人刘某吗?”大伙儿面面相觑。

  “大家知道,当初,想多拿多少补偿、送多少好处给丁某,拆迁户都是通过刘某来搞定的,刘某这样的‘掮客’作用不小,影响也很恶劣啊。”杨志钢边翻着审讯、询问笔录,边指着其中的细节分析起来。

  得知房子快要拆迁的消息后,孙某等人四处打听,想找个“管用的人”运作运作,钻钻空子,好多拿些补偿款。于是,他们找上了刘某。刘某也不含糊,他一边搭上孙某这样的拆迁户,一边轻车熟路找到“老熟人”丁某,像一条泥鳅游走在双方间,干起了“拆托”的营生。接过拆迁户们送来的好处,丁某暗暗做起了“技术处理”……在杨志钢环环相扣的分析中,一起典型的介绍贿赂案露出水面。

  这可不是件轻松的活儿,此前,无锡检察机关还没有办过介绍贿赂案件。

  有案必办,该出手时就出手。从琢磨法条、对照案例,到反复讨论、仔细取证,杨志钢带着干警们做足了“功课”,随着案件顺利办结,“拆托”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文/图 本报记者 马超 本报通讯员 李晓艳 胡德荣)

责任编辑:刘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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